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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院概况

隆昌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

发布时间:2014/7/16 14:50:00 阅读次数: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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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组书记、检察长 王传玉

主持全面工作

王传玉,男,汉族,1972年10月出生,安徽寿县人,1992年12月参加工作,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,在职大学本科学历。2021年9月任隆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、中共隆昌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(兼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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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 陈晓斌

分管办公室、第二检察部、第四检察部及第五检察部

陈晓斌,男,汉族,1975年1月出生,四川隆昌人,1994年8月参加工作,199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四川师范大学法律专业毕业,在职大学本科学历。2023年9月任隆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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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 唐晶晶

分管第一检察部(含未成年检察部)、第三检察部及综合业务部

唐晶晶,女,汉族,1985年9月出生,四川威远人,2008年12月参加工作,200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四川大学法律专业毕业,在职研究生学历。2023年9月任隆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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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组成员、政治部主任    

主管政治部(含司法警察大队),分管机关党办

范伟,女,汉族,1974年5月生,四川叙永人,1996年10月参加工作,200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四川师范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,在职大学本科学历。2022年10月任隆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、政治部主任,2021年11月任一级检察官助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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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 宋国萍

协助唐晶晶同志分管第一检察部(不含未成年检察部)、第三检察部及综合业务部工作

宋国萍,女,汉族,1972年4月生,四川隆昌人,1994年12月参加工作,200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,在职大学本科学历。2022年7月任隆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,2023年1月任四级高级检察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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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 李晓燕

助陈晓斌同志分管办公室、第二检察部、第四检察部及第五检察部工作,协助唐晶晶分管未成年检察部工作。

李晓燕,女,汉族,1980年2月生,四川隆昌人,2000年7月参加工作,199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,在职大学本科学历。2023年6月任隆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,2020年3月任一级检察官。